肢體類輔助器具可對身體功能障礙者的(結構)和活動起保護、支撐、訓練、測量或代替作用;可防止其損傷活動受限或參與受限。功能障礙者主要包括殘疾人、老年人、傷病人。常見的肢體類輔助器具包括護理床、防壓瘡墊、輪椅、拐、助行器、假肢、矯形器等。殘疾人輔助器具有三種分類方法:一是按國家標準規(guī)定分類。國家標準《殘疾人輔助器具分類和術語》GB/T16432-2004/1S09999:2002(等同采用的國際標準),將殘疾人輔助器具分類為11個主類、135個次類和741個支類。二是按使用人群分類為:肢體殘疾人輔助器具,聽力殘疾人輔助器具,言語殘疾人輔助器具,視力殘疾人輔助器具,精神殘疾人輔助器具,智力殘疾人輔助器具。三是按使用用途分類為:移動類輔助器具,生活類輔助器具,信息類輔助器具,訓練類輔助器具,教育類輔助器具,就業(yè)類輔助器具,娛樂類輔助器具。